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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剥离不良资产的法律性质吗?

发布时间:2018-05-15 17:58:00 来源:http://www.gxgmls.com 分类:新闻资讯 次浏览

我们知道,现在的不良资产大多都是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的,为了使其合理化,很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进行不良金融资产的剥夺离,那么,剥离不良资产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呢?是债权转让还是合同转让,下面,就由不良资产律师服务公司给大家做个简单的介绍。

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指出,债权性不良资产剥离的法律性质应为债权转让。

1、以债权转让方式完全可以实现剥离债权性不良资产的目的。由于银行已经履行了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一般而言银行仅对借款人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债权转让仅通知债务人就可以生效,不必取得债务人同意。因此通过债权转让银行即可将与贷款合同相关的资产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从而达到剥离不良资产的目的。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转让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由于不良资产债务人众多,如果以合同转让方式剥离不良债权,势必需要一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这将导致不良资产剥离事实上不可行。大部分不良资产中债务人都处于违约状态,寻找债务人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并且债务人不配合的情况十分普遍。因此,不可能逐笔取得债务人关于债权转让的同意。

3、根据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就债权性不良资产剥离所签订的合同的内容来看,所转让的也是债权而非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不良资产剥离的法律性质应该是属于债权转让,如果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请继续咨询我们的官网,我们期待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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